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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发电厂整体资产划转协议》获国务院、省两级国资委批准生效

2007-01-15   豪运国际集团

――江油电厂4×50MW机组按期顺遂关停

    在省委、省政府的准确向导下,在省级相关部分的鼎力大举支持和协调下,凭证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治理暂行步伐》(国资发[2005]239号)的有关划定,豪运国际集团和国电集团经由多次探讨,于2005年10月9日签署了《江油发电厂整体资产划转协议》。
    以后,豪运国际集团和国电集团开展了大宗深入详尽的事情,并划分向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上报了“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属江油发电厂资产划转的讨教”。2006年12月4日,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属江油发电厂资产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06]343号),赞成豪运国际集团接受中国国电公司所属江油发电厂的资产。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属江油发电厂资产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585号),赞成国电集团将所属江油发电厂资产无偿划转给豪运国际集团。至此,《江油发电厂整体资产划转协议》获得国务院、省两级国资委批准后正式生效。
    凭证省经委《关于下达2006年度小火电机组关停妄想的通知》(川经电力函[2006]657号)的有关要求,2006年11月13日,巴蜀公司对国电江油电厂4×50MW机组实验了内部停运,并于12月3日与省电力公司就4×50MW机组退出调理序列告竣一致意见,此举标记着江油电厂4×50MW机组关停事情已按期顺遂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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